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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组织召开《江苏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宣贯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8-01 18:07 浏览次数:

7月2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江苏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宣贯座谈会。

会议介绍了《江苏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出台背景,并对相关章节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会议指出,《江苏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调查组固定成员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各地在抓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靠前思维,主动对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技术人才储备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响应机制,为下一步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奠定基础。

会议还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开展了交流讨论。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 场

 

丁欣之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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