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影响重大。随着小汽车持续快速增长,受建筑配建标准滞后、配套扶持政策较少、智能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停车难、停车不便捷成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为缓解我省城市停车问题,从十五时期开始,我省专题开展了城市交通问题研究,出台了解决停车与交通问题的对策措施,重点强化了建筑配建要求。2017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明确全省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旨在通过实施三年行动,从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开始,向促进停车便利迈进。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开展实施工作考核评价,深入指导全省各地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停车泊位总数达到1100万余个,其中配建停车泊位959万余个,公共停车泊位128万余个,路内停车泊位60万余个。
从2018年开始的“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行动后,2021年、2022年省政府又将“停车便利化工程”列为全省民生实事继续部署推进。经初步统计,全省2018-2021年共新增公共泊位77.08万个,年均超过19万个(相当于过去2-3年的增长量),各地停车难问题得到有力有效缓解,并获得社会各界普遍肯定。据省统计局专报信息显示,2021年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停车便利化工程”成效明显,对停车服务满意度达到新高(为78.84%),对此,省主要领导还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主要工作与成效情况如下:
一是停车设施“补短板”成绩显著。省公安厅、住建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强化落实城市新建和改扩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确保城市新建成区建筑物和居民小区停车泊位高标准配建停车泊位。持续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将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年均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0万个。此外,指导推动各地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优先实施停车“补短板”:南京市累计整治老旧小区717个、新增泊位1万余个、受益居民超25万户;常州市利用老旧小区周边空闲地块开辟停车泊位1000余个;苏州市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增停车泊位超5000个;泰州市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资源,通过“微整治”增建、改建停车泊位12000余个;南通市完成100多个老小区改造新增泊位2万多个。
二是重点区域停车矛盾明显缓解。通过加强闲置地块利用、P+R停车场建设、窗口单位内部置换等方式,千方百计增加停车供应,有效缓解重点区域停车矛盾,如:针对学校区域:盐城市在学校在周边路段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南通市通过限定停车时间、区域,将不同年级学生家长车辆进行有效分离,降低“叠加”效应,大幅提高通行能力。针对景区区域:苏州市在古城外围利用闲置人防用地建设P+R停车场,疏导游客通过采用绿色交通换乘进入古城;扬州市出台措施,节假日免费开放扬州市政府东大院、西大院、市政协等11个单位内部停车场供游客临时停放车辆,并设置临时接驳车,打通通往热门景点、核心商圈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医院区域:常州市利用闲置土地改造停车场,缓解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压力。扬州市利用荷花池开辟地下停车场,并通过建设地下人行通道直达苏北人民医院,缓解医院停车矛盾;盐城市采用停车泊位置换法,在医院附近租赁停车位供医院职工停车,将医院内停车泊位让位于患者。
三是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不断创新。系统研究制定和实施人车分流、交通顺畅、功能融合、秩序良好的“节点”整治方案,实行地上与地下设施统筹、道路交通与功能建筑融合打造的治理方式,是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模式,如:常州市建设人车分流的学校地下“接送中心”,把学生交通集散引至地下,同时加强接送车辆管理,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学校早晚高峰校门前交通混乱状况,既提高了接送效率,也畅通了周边道路交通,社会各界评价好。泰州市在新建停车场综合体周边,建设公交站、公共自行车点、共享单车点、共享汽车点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实现按需换乘、无缝衔接,打造“建筑综合开发、空间一体化利用、交通零距离换乘”新格局。
四是推进停车智能化建设扎实有力。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公共停车电子支付系统的通知》,推动建设省级智慧停车平台,创新应用ETC、在线支付等手段,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缩短停取车时间,降低停车管理成本,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全省13个设区市已全部建成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南京市智慧停车平台用户达到200万,大部分城市还开发建设了停车APP、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停车电子支付不断普及。太仓市建立了停车共享平台,提高泊位利用效率;一些地方还在探索高位和低位视频等新技术实时监控停车泊位,实现停车泊位无人值守,南京和淮安市还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苏州市吴江区建立了路内巡检终端+ETC支付,不仅方便市民实现无感支付,也有助于杜绝收费截留问题。
五是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成效明显。按照《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对停车设施共享提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适当收费”的原则要求。南京、扬州等地积极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取得积极效果。南京市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将不少于20%的车位,以错时、计时、计次等方式向社会开放;扬州市要求政府机关在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给游客,鼓励居民小区开展停车位“错峰共享”。2022年1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3号),提出鼓励停车资源共享的措施,明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社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
六是推进停车治理长效机制取得一定进展。通过开展专题研究,我省创新提出“停车指数”方法,以综合评价停车供需平衡状况、引导停车设施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实现停车治理长效化。目前,“停车指数”已在泰州、徐州两市开展试点应用,评价结果符合当地城市停车治理现状情况,和居民满意度调查接近,能够综合反映城市停车治理方面的主要亮点和短板。去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和省领导就公共资源停车收费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同步解决停车难问题,圆满完成了摸底排查、问题整改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提升停车管理水平。同时,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修订《江苏省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规范设置要求,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出公共停车泊位总计289.1万个,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问题7088个,整改率100%;追缴公共停车收费金额约2348万元;办结群众举报2108个,办结率100%;办结12345热线群众诉求纳入整治范围的问题10392个,办结率为100%。
虽然我省近年来通过综合施策,有效缓解了停车矛盾,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解决停车问题任重而道远。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的建议非常好,对问题的分析和提出的建议都非常有针对性,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部署加以实施,并将深入推进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停车专项规划引领。督促各地按照《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对综合交通规划系统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城市停车的规划目标与策略,科学提出公共停车设施布局方案。要求各地深化停车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加强停车供需情况调研,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挖掘分析城市动静态交通信息,突出问题导向,科学规划预留停车用地,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推动机动车与停车设施协调发展。
二是提升系统谋划和统筹治理水平。督促指导各地针对老旧小区、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系统研究制定和实施人车分流、交通顺畅、功能融合、秩序良好的“节点”综合交通整治方案,实行地上与地下设施统筹建设、道路交通与功能建筑融合设计的停车问题新型治理模式,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努力打造“空间一体化利用、建筑综合开发、交通零距离换乘”发展新格局。
三是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参与智慧停车建设,共同推动停车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各地按照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运用停车资源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与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有机衔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停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我厅将继续联合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各地督导调研,帮助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提升“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成效;督促各地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参与和支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停车治理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停车问题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省住建部门将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对策措施,解决城市停车问题,提升停车治理水平,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省公安部门将全力会同省住建部门,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落实临时停车便利措施,加大机动车违法停车查处力度,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改善停车环境,着力提高停车管理水平。省发改部门同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财政等省相关部门,组织修订《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关于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意见要求,总结借鉴南京、扬州等地和外省市推进停车设施共享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停车设施共享收费政策,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