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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扬州确定每年4月26日为垃圾分类宣传日
发布日期:2022-06-21 10:52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宣布,《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确定每年的4月26日为该市垃圾分类宣传日。

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课题,是检验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条例》从垃圾分类的定义、分类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再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重点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据扬州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选择4月26日作为扬州市每年的垃圾分类宣传日,是因为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姜传刚

2022年6月13日《中国建设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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