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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01 09:27 浏览次数:

 

5月30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在宁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省长许昆林作出批示,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主持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就《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政策解读。

许昆林强调,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认真开展排查、整治,从严从紧、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领域等安全生产事故,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筑牢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储永宏要求,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明确排查重点,狠抓分级分类整治,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出实效。要注重与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有机衔接,压茬推进,持续抓好农村房屋和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要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强化各类审批许可管理,加大惩戒力度,系统解决房屋安全管理中的制度性问题。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周岚介绍了《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整治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并就排查信息系统填报、有关工作衔接、相关技术支持等进行了说明。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储永宏副省长讲话

 

诸纪录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周岚厅长作政策解读

 

白雪、陈玉光/文

鲁茂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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