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2〕2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管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