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5号
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和要求,经研究,有效期截止日为3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至8月3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名称: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顺延事项的公告 | ||
索引号: |
014000052/2022-00114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文件编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4-24 | ||
内容概述: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顺延事项的公告
〔2022〕第5号
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和要求,经研究,有效期截止日为3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至8月3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