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4-22 10:50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办、国网江苏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无锡市、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厅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之前的电水气并联办理指导意见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形成了《关于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请于4月20日下班前书面反馈修改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于凡,18136337612,邮箱:229606032@qq.com
关于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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