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管〔2022〕48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2022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根本好转。但仍有少数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在用工考勤、工资代发、分账管理、银行发放工资数据传输不到位等方面仍未落实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22年7月对全省1443个项目和相关企业予以预警通报。截至2022年9月15日,南京新化原科创大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等77个项目仍存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率严重不达标或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中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单位福建省诚毅工程建造有限公司等24家施工企业(名单见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停止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对上述项目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率严重不达标的承包单位江苏金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57家施工、监理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全省通报;对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实施联合惩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上述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行政审批部门要将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未经厅发文解禁,在全省范围内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得参与省内资质升级和企业重组分立等审批行为,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奖;对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严重不达标的相关企业和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切实督促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尽快改正。
附件: 1.2022年3-6月份实名制管理落实整改不到位被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xlsx
2.2022年3-6月份实名制管理落实整改不到位被通报企业名单.xls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