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举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讲座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21〕26号)安排,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施行当天(9月1日),我站在线上开展了新安法宣贯公益讲座,各地安全监督机构积极响应,多渠道进行宣传活动,精心组织本单位和属地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参加,成效明显。 经统计,讲座累计在线学习人数35492人,其中省内参与人数20902人。全省13个地市平均学习人数约1608人,南通、苏州、南京三地参与人数最多,学习人数均超过3000人,掀起了建筑施工领域学习新安法的热潮,营造了各相关单位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新安法的施行,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主动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法,自觉将新安法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建筑安监的使命任务,并积极推动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新安法,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加强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能力,切实提升建筑施工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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