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9号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复审。经审查、公示,决定即日起废止以下6部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1.《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八)CPS—CL反应粘结型湿铺防水卷材》苏J/T18—2011(八);
2.《建筑防水构造图集(九)LOCA、DTM、WMP、ZPV和HPW防水卷材》苏J/T18—2012(九);
3.《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水泥基防水涂料系列》苏J/T18—2012(十);
4.《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一)硅质刚性防水应用设计》苏J/T18—2012(十一);
5.《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二)硅立方防水材料》苏J/T18—2012(十二);
6.《建筑防水构造图集(三)APF自粘防水卷材和KS系列防水涂料》苏J/T18—2013(三)。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