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16: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泰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城市建设,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实施目标、实施范围、部门职责、重点任务。《通知》提出重点推进区域内所有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装配式综合评定等级为一星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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