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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服务并重
泰州市持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30 09:5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维护新建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围绕实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目标,持续提升资金监管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强化制度引领,推进工作流程化。2013年以来,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会同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出台了《泰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泰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依据、监管原则、监管模式、监管范围、使用范围、监管期限、监管额度及监管各方主体职责进行了明确。

多维管理融合,监管工作差别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目的是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风险,而风险产生的概率更多和企业质地关联更大。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与房地产开企业信用管理进行了融合,将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挂钩,不同等级用企业实际监管资金额度按照不同比例的核定监管额度执行,避免了一刀切僵化式管理。此外,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依据工程造价信息,定期结合实际对重点监管资金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迭代,不搞监管标准一成不变,力争尽量切合实际,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依托科技赋能,监管服务便捷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涉及房地产项目多、资金进出量大、监管环节纵横交织,如果全部依靠传统工作方式,将会为商品房预售带来更大的交易“摩擦力”,使得企业和购房人的交易体验变差。从2013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开始,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开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网上对账银行直连系统,以不增加服务相对人的线下工作为目标,实现工作场景“线上叠加”,依托与监管银行的直连端口,把用款计划报审、监管协议签订、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核减、监管账户注销等常规工作全部实现线上办。(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赵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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