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13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从业人员2054人,其中,在编1171人,非在编88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监督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本省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0年,新开户单位86570家,净增单位48230家;新开户职工204.17万人,净增职工51.7万人;实缴单位397441家,实缴职工1408.82万人,缴存额2280.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81%、3.81%、11.82%。2020年末,缴存总额16113.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49%;缴存余额5478.98亿元,同比增长11.81%。
(二)提取
2020年,662.6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02.28亿元,同比增长15.0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63%,比上年增加2.07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0634.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06%。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95万笔1204.26亿元,同比下降1.59%、1.7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69.5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9.62万笔10332.61亿元,贷款余额5328.6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3%、13.19%、11.1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26%,比上年末减少0.57个百分点。
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953.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41%,比上年末减少0.8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92156万元。
2. 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9273笔337016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963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21611万元。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283笔26553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57.96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5411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3780笔6037887万元,累计贴息206770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0年,国债余额0.58亿元。
(五)融资
2020年,融资199.42亿元,归还182.40亿元。2020年末,融资总额599.77亿元,融资余额209.23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06.19亿元。其中,活期32.2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86.73亿元,1年以上定期123.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64.0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27%,比上年末减少0.5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0年,业务收入1778038万元,同比增长13.40%。其中,存款利息12453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42831万元,国债利息179万元,其他1048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0年,业务支出1022149万元,同比增长13.1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15353万元,归集手续费5352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237万元,其他99035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0年,增值收益760472万元(含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前年度形成的其他住房基金结转1761万元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挂账转为增值收益的2821万元),同比增长14.45%;增值收益率1.47%,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362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533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8193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909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4084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634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433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67064万元,同比增长5.31%。其中,人员经费37934万元,公用经费5623万元,专项经费2350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95万元,逾期率0.0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62881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48%,国有企业占9.06%,城镇集体企业占1.39%,外商投资企业占15.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4%,灵活就业人员占0.90%,其他占3.99%;中、低收入占96.11%,高收入占3.8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6%,国有企业占4.77%,城镇集体企业占1.02%,外商投资企业占16.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1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1%,灵活就业人员占0.81%,其他占4.28%;中、低收入占99.12%,高收入占0.8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6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82%,租赁住房占3.5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0%,出境定居占0.57%,其他占3.9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5%,高收入占3.5%。
(三)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66%,90-144(含)平方米占65.53%,144平方米以上占8.81%。购买新房占61.1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5%),购买二手房占38.4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其他占0.4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6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6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7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32%,30岁-40岁(含)占41.13%,40岁-50岁(含)占18.29%,50岁以上占4.26%;首次申请贷款占82.04%,二次申请贷款占17.96%;中、低收入占96.64%,高收入占3.36%。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6.72%,比上年减少5.0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
1.率先布置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发生后不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在全国率先出台应对疫情防控措施,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线上服务,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提出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人员减负措施。促进将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写入《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全面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全省住房公积金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全省13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全省累计为18740家企业74.91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13.17亿元,其中为企业缓缴6.86亿元;对74739笔14436.44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支持9773名缴存职工通过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政策多提取公积金2696.0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和职工压力,为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严肃开展审计整改。针对2019年审计署对我省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提出的问题,全省住房公积金高度重视,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肃进行整改。
2.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和评估,有效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合规管治和风险管控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扎实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8月20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江苏、浙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签署《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确定9项2020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具体合作项目。跨地区购房新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等合作项目已经落地,江苏牵头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的贯彻工作已经启动。
2.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2020年,住房公积金涉及的跨省通办事项有3项,分别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全省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积极建设包含网站、网厅、12329热线、12329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八个网上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政府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等服务渠道,全面完成2020年3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住房公积金“多证合一”数据对接及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试点工作,联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证合一”数据共享指引》,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4.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在2019年淮海八城互认互贷基础上,新增济宁、临沂两中心成功签约,淮海十城全部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召开淮海经济区公积金第二届主任联席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研讨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交流暨特色服务品牌观摩会,签订《区域一体化合作推进项目清单》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稳步推进各市之间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发淮海经济区公积金一体化平台,推动淮海经济区公积金一体化进程,实现淮海经济区公积金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协同打击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累计为区域其他城市中心办理协查531笔,涉及金额4700万元;联合执法15次,涉及金额340万元。
5.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重提升服务技能,对分中心和28个承办银行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巡查,组织7家归集业务承办银行260名柜面人员开展提取审核和业务操作培训,对300余家缴存单位开展32场网上营业厅业务操作培训。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无房房租提取手续,通过与房屋交易中心、民政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无房房租提取自动审核,资金支付时限升级为即时支付。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痛点,推出提高贷款上限、增加组合贷合作银行、上浮四星级人才和购买绿色建筑贷款额度、取消职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贷款抵押手续等“公积金八项新政惠彭城”项目,获2020年度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基层“三整合”改革,在6个地区率先试行乡镇一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积金综合服务网点,并借助大数据地理信息,优化调整18个公积金服务网点。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拓展服务范围,采取与承办银行合作的方式,选择位置相对偏远、缴存单位较多、辐射带动面较广的区域,设立6个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点,实现公积金业务“就近办”。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服务管理,通过组建服务内训师团队、建立第三方服务评测机制、开展服务之星评比、争创“服务先锋岗”演讲比赛、公积金岗位大练兵等活动,营造公积金窗口“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简审批手续,推广“信用承诺+容缺受理”机制,取消延长或缩短贷款年限、按年提取还商贷等业务的婚姻证明要件。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出台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办法。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强化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推进电子档案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出台《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为“智慧公积金”建设提供了保障,注入了“新鲜血液”。
2.完成10个城市中心综合服务平台验收。经过近3年的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基本建成包含8个基本线上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南京、盐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的基础上,202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完成了1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的验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使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升,企业和百姓办事更加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率近100%。
3.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与13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开发了24项全天候、零材料、零见面线上业务,“不见面审批”业务占业务总量的98%以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完成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在全市“网安2020”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中获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档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电子档案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方便档案的复用和查阅。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打造“互联网+公积金”,强化数据共享推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与“我的连云港”APP深度融合,先后与房产、不动产互联互通,接入购房(商品房、二手房)提取功能,已实现偿还商贷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等12项高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率达100%。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除在本地建有数据双活系统外,在贵州遵义中心建立了数据异地灾备系统。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拓展丰富智能化建设,引入智能客服机器人“泰金宝”,实时为办理业务职工解答相关政策。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3个国家级、5个省部级、3个地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窗口);2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个国家级、39个省部级、65个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3个省部级、3个地市级工人先锋号;3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1个省部级、3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8个省部级、25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