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1-03-08 15:40 浏览次数:

为加快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浙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明确按照国资先行、稳步推进原则,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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