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4000052/2021-00027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1-02-05

内容概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建函设计〔2021〕5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我厅于2020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全省部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对我省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在设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对受检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厅组织专家抽查了部分设计单位。

从核查情况看,大多数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求,能够较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全省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总体较为规范。核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部分单位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少数设计单位缺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少数单位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

(二)少数设计单位上报的资料不完整或存疑。

(三)少数注册人员涉嫌挂靠注册。


二、核查处理意见

经核查,共有6家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4家单位上报的资料不完整或存疑,2名注册人员涉嫌挂靠注册。

(一)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单位,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整改期结束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上报资料不完整或存疑的单位,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回其施工图出图专用章。

(三)对于涉嫌挂靠注册的人员,请有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或建议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二个月内上报我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需限期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涉嫌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认真核查,并将处理结果或建议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各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要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从事工程设计活动。

 

附件:2020年全省部分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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