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规范装配式建筑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2020-09-07 15:32 浏览次数: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520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职工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20%

通知规定,上浮后单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按照职工近一年月平均缴存余额计算公式得出的可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贷款。通知要求楼盘备案时,房地产公司须提供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意见书及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1231日之前可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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