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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江苏南京对社区养老等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发布日期:2020-08-13 17:36 浏览次数:

本报讯 幼有所育、老有所养,是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一老一小”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南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经相关部门核准,符合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等规范要求,提供养老床位、社区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老年人助餐点、0~3岁婴幼儿照护(育儿园、亲子园)等服务用房的,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据工作人员介绍,经审核认定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手续;也可以先行全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再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返退应免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单位申请减免或返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必须承诺申请减免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设施建成后不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改变设施性质、用途后不再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应主动补缴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王 璇

2020年8月13日《中国建设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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