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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网》狠治拖欠工资现象,保障560万农民工权益,江苏这样做
发布日期:2020-08-13 16:43 浏览次数: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852万,其中农民工约为560万人,约占总数的65.7%。此外,物业管理、市容环卫等行业有大量农民工在提供服务。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其它省份进苏农民工总数占建筑业农民工总数的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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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全省建筑业复工率已恢复疫前水平

去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社厅联手加强劳动合同规范、保障工资到位、发布就业信息,为稳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江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采取“点对点、线对线、片对片”等方式,专列接回,专车直达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及时回到工作岗位,截至6月底,建筑业复工率达到98.87%,人员到岗率达93.5%。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到疫前水平。

南京市大力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常州、无锡、扬州等市将服务于市区的外来环卫工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申请条件参照具有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执行;苏州、徐州等地积极支持产业园区布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南通市将经济适用房保障扩大到荣获市级劳模称号的优秀农民工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年限以上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市区,规定每年15%的经济适用住房用来安置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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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工收入,落实住房保障

江苏是经济大省,经济基础好、发展速度快、用工需求大、劳动报酬高,部分地区的大量农民工来到我省寻求劳动就业机会,带动家庭增收致富。2019年,全省建筑业人均劳动报酬达到6.17万元,远高于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做好农民工工作,秉持“一人复工,全家脱贫”的原则,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的效落实,狠抓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的落实。

2017年,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住房工作的意见》(苏建住保〔2017〕242号),指导各地加快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给予城镇居民同等住房保障,把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各地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长期租赁等各类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50.47万人,目前正在保障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35.74万人。

狠抓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违规企业将受到重罚

2017年以来,省住建厅建立了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实时归集、动态更新农民工和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形成农民工工资发放、项目用工情况、劳动信息等“一体化”管理,做到了全省市、县、区全覆盖,并实现了与全国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并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做到农民工出勤记录、工作时间有据可查,有效减少了欠薪争议纠纷。截至6月底,全省已录入系统人数365万人,实现代发工资总额212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上半年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次数、人数和金额同比下降31%、29%和45%,拖欠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多年来,省住建厅坚持与省人社厅、省信访局定期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进行联合接访、联合处置,合力解决欠薪矛盾纠纷,实行“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实行实现快查快处。对查实的欠薪违规行为,责令企业限时清偿,逾期不改的从严从重处罚。近三年来,省住建厅按照逐级报送,层层核实的程序,对全省194家责任企业和120名责任个人限制了市场准入,对68家责任企业和96名责任个人予以全省通报。对“四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严重违反用工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通报全省,同时要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作为检查重点,违规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通讯员/王璇)

2020年8月13日《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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