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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江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发布日期:2020-08-13 15:21 浏览次数:

农民工队伍是助力城乡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截至2019年底,江苏共有建筑业从业人员852万,其中农民工约560万人,约占总数的65.7%。此外,物业管理、市容环卫等行业也拥有大量农民工在提供服务。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其他省份进苏农民工总数约占建筑业农民工总数的53.4%,农民工队伍的生产生活与建筑业发展息息相关。

近年来,江苏始终把服务农民工队伍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以人为本、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将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积极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和收入偏低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和生活环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落实“六稳”“六保”

建筑业复工率达98.87%

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同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落实“六稳” “六保”工作也成为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务工人员及时就业的基本要求。2019年,江苏建筑业人均劳动报酬达6.17万元,远高于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社厅联手加强劳动合同规范、保障工资到位、发布就业信息,为稳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自2020年2月中旬开始,江苏持续动态监测农民工就业供求状况,加强农民复工就业的形势研判,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采取“点对点、线对线、片对片”等方式,以专列接回,专车直达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及时回到工作岗位。截止6月底,该省建筑业复工率达到98.87%,人员到岗率达93.5%,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到疫前水平。

此外,在建筑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江苏不断提升农民工基本素质及技能水平,2019年以来,该省加大了用工制度改革力度,取消了劳务资质,减少用工中间环节,理顺劳动关系,推进劳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解决建筑用工长期存在的痛点和短板,消除农民工的顾虑和担忧。

推动住有所居

累计保障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50.47万人

住有所居是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 2017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住房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快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给予城镇居民同等住房保障,把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各地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长期租赁等各类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50.47万人。

南京市大力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常州、无锡、扬州等市将服务于市区的外来环卫工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申请条件参照具有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执行;苏州、徐州等地积极支持产业园区布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南通市将经济适用房保障扩大到荣获市级劳模称号的优秀农民工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定年限以上的外来农民工,规定每年将15%的经济适用住房用来安置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

坚持多措并举

不让薪酬变“薪愁”

近年来,江苏按照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坚持市场与现场双向联动,以狠抓“四项制度”落实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持续完善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根治欠薪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从“防治欠薪”向“根治欠薪”的形势转变。

2017年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实时归集、动态更新农民工和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形成农民工工资发放、项目用工情况、劳动信息等“一体化”管理,做到了全省市、县、区全覆盖,并实现了与全国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做到农民工出勤记录、工作时间有据可查,有效减少了欠薪争议纠纷。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录入系统人数365万人,实现代发工资总额212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上半年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次数、人数和金额同比下降31%、29%和45%,拖欠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将明确试点城市及企业

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0年3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社厅联合下发了《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着力破除不适应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建筑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完善技能鉴定相关政策,实现建筑工人薪酬与技能水平、等级以及施工能力挂钩,促进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管理使用、薪酬待遇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通过各项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建筑工人的积极性,为农民工进城稳定就业,安民乐业,劳动兴业创造条件。

据了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接下来,江苏将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明确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力求建设一批稳定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王璇)

2020年8月13日《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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