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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江苏美丽宜居城市试点又有新动作
发布日期:2020-08-12 11:02 浏览次数:


8月11日上午,江苏召开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当前,江苏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已经进入试点推进阶段,将通过到2022年的三年试点,探索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方式方法、标准体系、政策机制,推动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苏累计获得的“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保有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数量均为全国第一。鉴于良好的工作基础条件,2019年住建部明确将江苏作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的全国唯一省份,要求在“美丽中国”的工作框架下,探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全国城市建设转型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

关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针对的是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累积的“城市病”问题的解决,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是在此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的系统谋划,“围绕‘美丽’‘宜居’‘城市’三个关键词,系统地归纳提炼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愿景。”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介绍,“美丽”包括环境优美、人文醇美、建设精美,反映自然、人和城市是一个和谐共处的生命共同体;“宜居”包括安居体系、适居服务、乐居家园,强调的是关注老百姓的居住需求,是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工作原点;“城市”包括健康城市、魅力城市、永续城市,强调外在与内涵、现在与未来。

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除了三年试点期外,到2025年将建成更多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城市;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宜居城市标准,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美丽宜居城市,让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城市美丽宜居水平提升所带来的美好生活。

围绕这一综合目标愿景,江苏下阶段将重点推动三方面工作。

美丽宜居城市系统建设。围绕住房系统优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危险房屋解危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广大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等。围绕设施水平提高,推动供水、公厕、通信、水环境、地下管网、垃圾、生态修复等优化,打造健康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围绕特色魅力彰显,突出历史文化保护,促进公共空间、滨水空间、园林绿地等空间活力提升,打造城市空间特色意图区、线性界面景观等魅力空间。

美丽宜居地区集成改善。围绕住区综合整治,针对不同建设年代的住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老旧小区(住房)系统整治、既有住区改善提升和新建住区建设提标,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围绕街区整体塑造,推动“围墙内”私密独立的居住空间,打造一批具有生活气息和发展活力的街区。

美丽宜居城市共同缔造。面向公共安全、公共健康、公共活力的保障与提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坚持设计引领,实施常态化城市体检、动态化城市监管、智慧化应急决策等。

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孙海燕

2020年8月12日《江南时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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