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944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引导、因地制宜、多方参与、科技支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现代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0-00163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0-07-28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944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引导、因地制宜、多方参与、科技支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现代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议

 

实行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节约使用资源,有利于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其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进行专门部署。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谋划,确定符合省情的垃圾分类方向。我厅按照国家垃圾分类总体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和垃圾“大分流”“细分类”的既有工作基础,组织相关部门、基层和专家代表进行座谈交流、研讨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确定了我省近期(2017-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对南京、苏州等国家试点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居民生活垃圾“四分法”, 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其他城市普遍推行“三分法” 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按照“二次四分”要求,先按干湿分离,再对干垃圾进行三分类。在此基础上,先后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系统推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面。我厅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推进机制和年度重点任务下达跟踪管理、处理设施项目化管理的目标管理机制,以及月报告、季督查、年考核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定期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和通报简报制度,并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组织开展以党建引领、物业参与等为推进模式的创新示范,全省形成了栖霞“尧化模式”、昆山“一领四动”等垃圾分类可复制经验做法。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积极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分类。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84万个小区、2.79万个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今年,我们还将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三、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在先期对餐厨废弃物推行收运处一体化规范收运的基础上,指导地方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加大各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含居民厨余、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收运车辆配备力度,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努力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勺烩”现象。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加大对陈旧的小型转运站的改造力度,鼓励建设集分拣、垃圾转运、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垃圾中转处置小型综合体,实现垃圾分类转运。目前,全省每个县(市、区)均至少配建了1座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四、补齐短板,大力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建设固废产业园,统筹设施建设,实现联建共享,解决“选址难、建设难、投运难”问题,全省共有7家产业园获国家备案。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生活垃圾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2019-2030)》,指导各地垃圾焚烧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91座,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8.19万吨,总体满足全省处理需求,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6.43万吨/日,焚烧能力占比位居全国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全量无害化处理。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苏州、徐州、常州、镇江和扬州等5个城市被列入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试点城市,目前,全省共建成规模化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3座,总处理能力达3676/日。另外,省生态环境厅梳理形成了有害垃圾中废灯管等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名录。 

五、强化支撑,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我厅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起草《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同时推动各地加快地方立法。目前无锡市、苏州市已完成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并颁布实施,南京市、徐州市的垃圾治理立法工作也已进入程序,将对下一步推动依法分类、强制分类提供法治保障。我厅还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推动分类投放设施在小区、单位和公共区域迅速覆盖;出台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为居住小区和公共机构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大宣传,持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厅组织编印出版了《垃圾分类知识读本》(青少版、公众版),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设计大赛、垃圾分类倡议活动等,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环保理念,唤起全社会人人动手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让更多人行动起来,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各地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并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懂得分类、会分类,推动习惯养成,提升行动自觉。 

七、加强教育,培养少年儿童良好习惯。全省中小学将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内容融入到相关学科课堂教学之中,并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作为一个跨学科的专题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初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也对垃圾分类相关教学内容作了安排。不少学校还将相关内容开发为探究性、拓展性的课程,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效果。省教育厅还联合生态环境厅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联合团省委、省少工委开展“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各地各校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节日,组织以“垃圾分类回收”为主题的系列环保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中小学生做好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培养良好习惯养成。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加大宣传引导、加强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加大宣传引导。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城管开放日”等为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推动习惯养成。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统筹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加强督促引导、推动习惯养成,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精准投放率。三是加强校园垃圾分类教育。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学科渗透、研究性学习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学校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等多种途径,采用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和认知发展特点的形式,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教育。坚持重实践重活动,鼓励各地各校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形式,推动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逐步带动全社会营造人人开展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管理。一是完善垃圾分类投放体系。推动各地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二是持续优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指导地方根据分类方式,合理设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并公示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以及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接受居民监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三是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地方积极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快推动立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明确政府、社会、企业、居民等各方责任。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提请省财政继续设立垃圾分类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引导各地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引导垃圾分类回收市场。鼓励地方建立相应配套资金,重点加大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等经费保障,实现分类体系长期可持续运行。三是完善收费机制。按照“多产生、多付费”“混合垃圾多收费”的原则,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快修订出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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