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942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城市存量设施安全风险排查的建议

索引号:

014000052/2020-00162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20-07-28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942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城市存量设施安全风险排查的建议

 

一、关于排查城市存量设施安全风险方面 

提案中所列举的西宁、杭州、北京、兰州、佛山等地发生的路面坍塌事故,经由相关专家分析研究后认为,主要由于当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深基坑施工和供水、污水管道渗漏三个因素耦合导致事故。而我省城市道路基底土层以粘土、淤泥质土为主,与我国西北地区多以湿陷性黄土为主不同,近年来未发生由上述因素造成的有社会影响的路面塌陷事故。 

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城市存量设施安全风险排查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省政府、我厅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原则,重点要求加强深基坑、地铁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严格落实勘察、检(监)测制度,充分论证地质结构防护、不同管线保护措施。要求各地不断调整完善空间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统筹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城市道路安全监管,按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完善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定额,研究制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评价标准,严格实施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规定,不断规范城市道路管理,确保功能完好。同时,通过组织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奖评选、优质市政工程评比等活动,把城市道路完好情况纳入考核范畴,指导、督促各地对存在的道路设施破损、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及时整治。三是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部署,从2019年底开始,由我厅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督以及通信、电力等部门成立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了《省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苏安专治电〔20199号),重点解决路面塌陷、第三方破坏、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风险,力争通过一年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并推动建立长效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汲取外省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路面塌陷防治,重点做好一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路面塌陷防治工作措施研究,认真总结各类事故原因,加强巡查和专业检(监)测实践,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地下空洞检(监)测研究,提高隐患风险排查与防治能力。二是将路面塌陷防控纳入全省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污水管线巡查排查,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发现渗漏隐患及时消除,并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精准攻坚行动,争取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雨污水管网的问题诊断和修复。进一步加强对地铁、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通过完善技术论证、强化监测等措施,严防地下工程施工导致路面塌陷事故发生。三是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有效杜绝道路频繁开挖、解决道路塌陷问题的有效措施。截至2019年底,我省共开工建设标准化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已形成廊体220公里,我们将在继续支持各地加快地下综合管理建设的基础上,做好《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指南》宣贯,为加快管线入廊、规范运行管理创造条件,并且将不断深化模式创新、强化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撑,促进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发展。四是建立完善城市体检制度,在认真总结南京市国家城市体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城市定期体检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巡查机制、隐患整治机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提高早发现、早防治的联防联控水平。  

二、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质量监管能力方面 

我们高度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要大力运用相关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质量监管能力的建议。近年来,我们把推进智慧安监作为智慧工地建设的切入点,大力开展数字工地智慧安监平台研究与应用,通过加大在施工过程信息化监管,从源头保障城市建设各类设施的质量和安全。2017年,我厅在南京金融城二期、丁家庄保障房项目开展数字工地智慧安监试点;2018年,印发了《江苏省数字工地智慧安监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同步在南京市24个项目试点示范应用;2019年,在13个设区市开展成果推广应用;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2019年全省确定了107个绿色智慧示范工地,为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应给予7000万财政补助;2020年,我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发布了《江苏省智慧工地(安全部分)实施指南》,为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提供了总体框架和标准基础。同时,我们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通报全省134家安全监督机构运用信息化开展安全监督情况,督促指导各地监督机构加快运用信息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大力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智慧工地中的安全技术应用,出台包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高处作业防护预警、扬尘监测管控等五个方面内容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同时,为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组织各地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申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智慧化安全监管水平。  

三、关于加强事故分析研究方面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分析事故原因和重点预防策略。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我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事故责任企业联合惩戒措施,要求各地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与市场准入挂钩,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顶格处罚,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建设行为,加大新型安全防护设施推广力度和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发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支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面,我厅出台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充分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超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定期上传“超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推动实现对“超危大工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大约谈、通报和处罚力度,持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针对发生事故较多的建筑起重机械领域,将研究出台《江苏省建筑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强化机械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行业发展。 

四、关于建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方面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质量关系到建筑业的发展基础。当前,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面临着无序流动大、老龄化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工作不体面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建筑工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制约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职业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以适应全行业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的需要。为推进此项工作,一方面向住建部上报了《关于在江苏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工作的请示》,并获得批准;另一方面会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实施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和权益保障行动3个方面着手,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方案明确要求强化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培育,要求“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特别是特种作业、建筑装饰、古建修缮等专业技术技能密集型企业应当以中高技能工人为主,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通过试点工作,我厅力争在建筑业企业建立新型用工制度,逐步将农民工转变为稳定的职业化建筑产业工人。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落实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和具体的试点方案。我厅将及时了解各地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各地和试点企业在建筑用工、技能提升、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成效进行评估,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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