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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监管再严规矩,守责"房住不炒"
发布日期:2020-07-17 08:36 浏览次数:

沭阳县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引导与立规相济,严查与惩戒并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明规矩,划出“全链式”监管“红线”。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要求:房企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提供“不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的书面承诺材料;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前,不得进行楼盘宣传展示,不准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加强销售现场和销售人员(包括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管理,不得捂盘惜售或发布采用虚假信息误导购房人。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销售人员应主动引导购房人了解现场公示信息,提醒购房注意事项,保障百姓购买正规合规合法住房。

零容忍,亮出“组合式”惩戒黄牌。如何减少打政策“擦边球”、钻监管规定空当,乃至逐利性顶风违规的楼市乱象,该局积极借助媒体将相关政策规定“广而告之”,拓宽社会知情面;开设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扩大群众参与度。与此同时,加大检查巡访频次,征询第一手线索资料,发现问题不瞒不袒护,查处顶风违规不手软。城区某楼盘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获悉有强制搭售车位和储藏室的行为。对此,该局于7月7日,发出监管专项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停止捆绑销售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申办开发资质审查中,进行重点审核;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并根据买房人的意愿,将所购房屋、车位、储藏室退掉,开发企业退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查处一例,震摄一片,沭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使“房住不炒"真正成为不能触碰的底线。(来源: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倬、吴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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