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确装配式建筑奖励标准
发布日期:2020-07-13 13:53 浏览次数:

      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413日消息,北京市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暂行办法》规定,装配率不低于70%且预制率不低于50%时,给予180/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对于自愿实施的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下时预制率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预制率不低于20%给予180/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对按照《北京市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项目技术管理要点》实施的住宅项目,预制率不低于40%给予180/平方米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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