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标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2020-07-01 09:44 浏览次数:

   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地方标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 3753-2020)于20205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民用装配式建筑的综合评定,预制装配率是综合评定的重要指标。标准对促进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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