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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人报》首批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单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08 10:01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万森) 首批107个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单正式发布,这是记者昨日在省住建厅召开的江苏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江苏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赵庆红表示,保护传统村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好几处传统建筑、几口古井、几棵古树,而是强调整体保护和延续村落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以及与村落相互依存的山、水、田、林、路等自然景观环境。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指导各地在深入研究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成因、文化脉络、空间布局和遗存特征的基础上,因村制宜地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各类保护对象,做到一村一策。对于传统建筑相对集中、形成建筑组群的区域作为整体予以保护,同时将具有鲜明地域乡土文化特征的民俗活动、传统技艺,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好。另一方面,强化传统技艺传承。在保护村庄传统肌理和空间格局、修缮加固传统建筑的同时,鼓励木匠、石匠、泥瓦匠等乡村工匠队伍参与建设,因地制宜用好乡土建设材料,选用村庄闲置建材以及旧农具、老物件,采用传统营造手法进行精细化处理,塑造“颜值”与“气质”并存的乡土特色风貌,融入乡愁记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杨洪海则表示,今年底有望再公布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他透露,对已认定公布的传统村落因保护不力致使其历史、文化等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提请省政府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对已认定公布的传统村落因保护不力或者意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其历史、文化等价值丧失,不再具备传统村落条件的,提请省政府将其从已公布的保护名录中予以删除。同时,鼓励传统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推动地方立法,出台与自身地理区位、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建造特点等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更好地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记者在会上同时获悉,2019年底,省住建厅会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列入乡土人才培育计划,着力推动传统建筑修缮营造工匠技能提升。针对传统建筑营造工匠缺乏身份认证体系的问题,组织完成了《历史建筑匠师制度研究报告》;同步起草《历史建筑匠师管理办法》,并会商省人社厅,争取形成省级政策文件下发。

2020年4月8日《江苏工人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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