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13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省从业人员1999人(其中:在编1161人,非在编838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监督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本省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68651家,实缴单位349211家,净增单位45045家;新开户职工210.66万人,实缴职工1357.12万人,净增职工35.54万人;缴存额2039.80亿元,同比增长14.61%。2019年末,缴存总额13832.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0%;缴存余额4900.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0%。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1480.08亿元,同比增长14.79%;占当年缴存额的72.56%,比上年增加0.11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932.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40万笔1226.04亿元,同比增长19.21%、29.3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05.6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1.67万笔9128.35亿元,贷款余额4793.9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36%、15.51%、14.8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83%,比上年末增加1.68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回收项目贷款1.08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0.58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9年,国债余额0.58亿元。
(五)融资
2019年,融资166.97亿元,归还117.78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738.71亿元,融资余额234.54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6.49亿元。其中,活期7.2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8.38亿元,1年以上定期63.3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27.4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84%,比上年末增加1.6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1567974万元,同比增长14.33%。其中,存款利息11804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43678万元,国债利息510万元,其他5744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903497万元,同比增长14.7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26123万元,归集手续费4955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7609万元,其他8020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664477万元,同比增长13.17%;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9802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224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8262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789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249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8396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343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63681万元,同比增长10.10%。其中,人员经费33543万元,公用经费5654万元,专项经费2448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72万元,逾期率0.07‰。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9802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83408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9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2019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3.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4.81%、2.69%和14.6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44%,国有企业占3.30%,城镇集体企业占1.22%,外商投资企业占4.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0%,其他占8.8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07%,国有企业占9.55%,城镇集体企业占1.38%,外商投资企业占16.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5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3%,其他占9.6%;中、低收入占97.24%,高收入占2.7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5%,国有企业占4.37%,城镇集体企业占0.83%,外商投资企业占19.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3%,其他占11.29%;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二)提取业务
2019年,604.5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80.0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4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28%,租赁住房占3.16%,其他占0.0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5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9%,出境定居占0.55%,其他占4.2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69%,高收入占3.3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89.6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22%,比上年末增加0.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5906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81%,90-144(含)平方米占60.74%,144平方米以上占8.45%。购买新房占57.4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43%),购买二手房占42.3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0.1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2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2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5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87%,30岁-40岁(含)占40.31%,40岁-50岁(含)占18.18%,50岁以上占3.64%;首次申请贷款占84.7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04%;中、低收入占95.42%,高收入占4.5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4085笔175534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3262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311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438笔21556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55.99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1236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7497笔5772353万元,累计贴息181359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实施4个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可解决1251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1.74%,比上年增加6.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全省2018年度和2019年1月至9月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南京市、扬州市,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2.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和评估,有效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合规管治和风险管控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积极推进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探索住房公积金领域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路径,推进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共同研究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模式,推动长三角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开启业务联动、信息联动、服务联动新局面。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现在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系统开展住房公积金跨地区信息协查,积累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益经验。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工作,(实现)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
3.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服务、服务促进改革、改革惠及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通过线上服务、规范服务、公开服务等方式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着力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模式,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积极推进线下向线上转移,个人网上业务替代率达到9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一轮窗口6S规范化服务导入,实施对人规范化、对事流程化、对物规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窗口服务督导检查,督促服务贯标各项要求落地生效。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通堵点、去除痛点,推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全域办”等“四办”服务改革;围绕“不见面”服务,组织开发网上服务功能,与“江苏政务网”深度融合,实现单位汇缴8项业务“网厅办”、个人提取9项业务“不见面”。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优化公积金营商环境惠企利民18条措施。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四制”、“三公开”,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流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发放资料实现“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办事方式“一次清”。
4.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连云港、宿迁以及安徽、山东、河南等淮海经济区共十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区域一体化发展目标,共同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互享互认、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互贷、住房公积金提取联查联防、住房公积金征信信息互通互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协同。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区块链技术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数据全国集中。
2.全面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以“智慧公积金”品牌建设为平台,全面促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能力建设。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最新技术手段重塑业务流程,建设移动端网上办事大厅;搭建8大公积金服务类型板块,利用共享信息基本实现个人线上业务全覆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互联网渠道公积金服务水平,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公积金业务深度融合;推出微信小程序“手机住房宝”。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厅服务功能,拓宽第三方合作平台,合作开通线上住房公积金服务的第三方APP已达6个。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成业务档案电子化系统;建设集电子化检测结果和内部风险防控一体化的审计稽核平台系统;公积金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推出APP电子对帐单;接入苏州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智能公积金”服务业务,扬州智能公积金评为全省信用工作创新项目,扬州公积金APP评为市民十佳口碑服务品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造统一安全保障体系。统一实施安全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现统一安全认证、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标准、一站式登录,有效保障各种服务渠道、防控系统及资金风险的安全。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成“智慧公积金”信息系统,业务、服务、管理三大平台全面上线运行;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线上“不见面”办理;开发银行电子回单交换系统,率先实现财务档案电子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对43个审批要素实施机控,全面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3.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电子化工作。按照实现档案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全嵌入、结果全记录、过程全监督、数据大服务”的要求,实施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归档在线化、利用网络化、管理系统化“五化”举措,以档案信息化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与电子档案系统的双向交互,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方便了档案的复用、查阅和追溯。
4.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南京、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2019年,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再次被评为省文明行业,全省13个城市中心全部被评为省文明单位。
2.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1个国家级、25个省部级、23个地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窗口);2个国家级、9个省部级、3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1个省部级、49个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1个省部级工人先锋号;1个省部级、3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1个省部级、1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2个国家级、21个省部级、67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活动。至2019年末,发现违规提取业务数量比扫黑除恶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活动之初下降92.49%,成效显著。
2.全省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积极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强化“信用管理”建设,健全信用体系,进一步防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20年4月21日
各 城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要 指 标 表
单位:万人、亿元
城市名称 | 缴存 | 提取 | 个人贷款 | 试点项目贷款 | 国债 余额 | 资金 运用率 | 增值收益 | ||||||||
实缴 人数 | 缴存 总额 | 缴存 余额 | 期末个人 提取总额 | 发放 总额 | 贷款 余额 | 个贷率 | 逾期率 | 发放 总额 | 贷款 余额 | 逾期率 | 增值 收益 | 增值 收益率 | |||
全省合计 | 1357.12 | 13832.86 | 4900.31 | 8932.55 | 9128.35 | 4793.93 | 97.83% | 0.007% | 10.583 | 0 | 0 | 0.58 | 97.84% | 66.45 | 1.44% |
南京 | 255.31 | 3221.36 | 1218.89 | 2002.47 | 2150.92 | 1158.62 | 95.05% | 0.013% | 3.00 | 0 | 0 | 95.05% | 18.15 | 1.59% | |
无锡 | 169.53 | 1569.77 | 589.51 | 980.26 | 1253.42 | 684.11 | 116.05% | 0.000% | 3.00 | 0 | 0 | 116.05% | 8.42 | 1.50% | |
徐州 | 61.41 | 928.08 | 358.85 | 569.23 | 553.92 | 259.59 | 72.34% | 0.003% | 72.34% | 4.42 | 1.27% | ||||
常州 | 99.35 | 946.15 | 344.29 | 601.86 | 709.76 | 361.33 | 104.95% | 0.000% | 1.383 | 0 | 0 | 104.95% | 4.04 | 1.24% | |
苏州 | 382.91 | 3197.99 | 993.45 | 2204.54 | 1663.87 | 913.89 | 91.99% | 0.000% | 3.20 | 0 | 0 | 91.99% | 11.03 | 1.19% | |
南通 | 89.52 | 951.65 | 312.61 | 639.04 | 702.42 | 374.75 | 119.88% | 0.016% | 119.88% | 4.73 | 1.59% | ||||
连云港 | 38.13 | 417.77 | 163.13 | 254.64 | 319.30 | 138.42 | 84.86% | 0.003% | 84.86% | 2.50 | 1.63% | ||||
淮安 | 44.18 | 420.39 | 138.96 | 281.43 | 260.80 | 127.66 | 91.86% | 0.000% | 0.09 | 91.93% | 2.18 | 1.68% | |||
盐城 | 58.93 | 500.05 | 156.82 | 343.23 | 342.43 | 178.29 | 113.69% | 0.004% | 0.49 | 114.00% | 2.04 | 1.37% | |||
扬州 | 57.37 | 631.03 | 224.34 | 406.69 | 401.00 | 194.40 | 86.66% | 0.005% | 86.66% | 3.47 | 1.64% | ||||
镇江 | 37.39 | 444.76 | 142.65 | 302.11 | 307.85 | 149.34 | 104.69% | 0.040% | 104.69% | 1.76 | 1.29% | ||||
泰州 | 38.54 | 403.04 | 159.29 | 243.75 | 309.32 | 155.90 | 97.87% | 0.009% | 97.87% | 2.13 | 1.41% | ||||
宿迁 | 24.55 | 200.82 | 97.52 | 103.30 | 153.34 | 97.63 | 100.11% | 0.009% | 100.11% | 1.58 | 1.7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