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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江苏: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
发布日期:2020-12-02 16:27 浏览次数: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创优普法方式方法,突出关键少数、主攻重点对象、贴近基层群众,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任务,持续加以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提供普法保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托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将包括普法宣传在内的法治建设、行政审批、稽查执法、信息公开、信访、行政复议诉讼以及在工作中涉及行政争议的重大复杂问题,重点研究解决并布置落实。

加强对厅系统内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任务指导,如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初召开法治宣传工作大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的情况,结合年度业务重点工作,排出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项目清单,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拨出专门的宣传经费予以保障。苏州市、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和普法任务清单。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 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年度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宣传重点内容 促进普法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对单位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学习。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法治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通过在机关大厅张贴宪法宣传图片,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教育片,引导广大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普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律素养。

围绕中心工作 开展普法宣传

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设置法规专题,动态更新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普法宣传月、节水或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国家宪法日等时机,以多种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组织全系统执法骨干人员的专题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厅网站发布等方式,重点宣传《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对《江苏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进行宣传解读。

明确重点对象 督促学法用法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从事行政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系统法治培训等制度。组织新任干部宪法宣誓和集体谈话。

组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先后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合理地制定执法队伍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管理规定和执法实务等内容的培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的示范指导作用。

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开设“法律法规”和“在线学习”专栏,搭建法律知识在线学习平台,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学习素材和资料,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5年来,坚持每年开展2次以上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集中业务培训,邀请业内专家分析解读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效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依托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指导各级部门依法处置异议、投诉,引导企业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5年来,在全省春季开复工督查巡查、全省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督查、全省施工安全执法检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中,坚持做到普法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知识竞赛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面向施工企业和施工一线安全管理人员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舆论监督 依托媒体普法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活动。在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以宣传典型做法和开展舆论监督相结合方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新闻报道。

开展安全生产“云课堂”学习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广泛组织观看学习“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云课堂,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全景示范展示、直播答题等,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创新普法形式 加强宣传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普法宣传,在徐州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督导,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增加教育培训模块,开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专题辅导等安全生产普法课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

例如,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积极调整普法宣传思路和方式,开展“法治夜魔方”垃圾分类普法专场等系列活动,合力打造“普法夜苏州”,共同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的普法宣传。采用网络直播和手机APP线上学习培训等形式,邀请专家进行条例的解读。印制《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汇编》《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和宣传页等系列材料,累计向全市发放将近9万份。通过户外广告、各类媒体等,做到“户外有图、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言、报刊有文、入户有人”的垃圾分类普法声势。针对老百姓关注的垃圾分类“开展方向、开展模式”等重点问题进行引导;成立了苏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完成垃圾分类教材,下发至6区共274所小学,并对照教材开启试学课程,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苏建宣

2020年121日《中国建设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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