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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综合整治优化组合
发布日期:2019-08-21 10:49 浏览次数:


苏北农房改善,地从哪里来?

 

立秋刚过,暑热未消。一片苍翠的苏北大地上,越来越多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正在成为美丽的风景。搬进这些配套完善、舒适宜居的新房,苏北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在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张的江苏,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土地从哪里来?老旧房屋腾退的宅基地到哪里去?

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8月6日,淮安市淮安区的首个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在施河镇开工。这个小区的建设需要用地41.12亩,前期的各种报批和征地工作全部完成。

改善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除了少量原址改建翻新的,其他必然涉及用地问题。如何保障这些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副处长魏成告诉记者:“苏北农房改善项目用地,主要通过增减挂钩指标来解决,由地方提出申请,基本上需求多少就给多少,另外通过‘同一乡镇’的试点探索也解决了一部分。总体来说,除了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之外,对苏北农房改善的用地是应保尽保,市县区规划建设到哪里,需要的计划指标基本都会得到满足。对这项工作,我们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审批。”

当然,“应保尽保”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用地计划的浪费。比如,去年宿迁申请农房改善用地1万多亩,但从规划上看,该市能及时落地实施的项目用地为4000多亩,省自然资源厅就优先保障这4000多亩的需求,待其下一步规划布局到位再继续。

去年,我省在用地指标的分配上重点向苏北地区倾斜,共下达苏北五市增减挂钩计划7.68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3.8万亩,总量同比增长38%。今年上半年,又追加徐州市睢宁县、盐城市响水县、淮安市涟水县等7个县(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8519亩,预下达盐城、徐州、宿迁、淮安等地2019年度增减挂钩指标22050亩,专项用于保障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

在省年度新增用地计划中单列农民建房用地计划,明确“应保尽保”的流量计划原则,地方可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及时追加用地申请……对于苏北农房改善的用地,政策倾斜支持的力度相当大。

综合整治做“加减法”

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本质上是对农民居住地的一种优化组合,这对苏北各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来说,做的并不仅仅是减法,而是加减混合运算。

泗阳共有240个行政村、2305个自然村庄,全县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9.3万亩,农户住宅分布散乱。随着农村人口的迁移,村庄里的空心户超过20%,有些住宅长期空置,家前屋后土地荒芜。该县实施“农房改善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土地综合整治颇见成效。

泗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勇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泗阳有近3000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泗阳今年计划搬迁农户10542户,涉及494个自然村庄,计划新增耕地11832亩。截至目前,已搬迁农户6275户,搬迁率60%,已复垦土地7539亩,复垦完成率64%。

射阳县在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时,统筹推进拆除、建设与配套,通过引导农户退出“三地一场”(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打谷场)来释放土地的效益。到8月初,射阳已拆除的14502户提供可复垦土地9979亩,其中用于安置点建设2803亩。而射阳“农房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总规划用地6447亩,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4400亩、建设用地2100亩。

搬新居,拆旧房,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零散分布。这些盘出来的存量用地能派哪些用场呢?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王黎明说,对这些零散地块的利用是多样的,根据当地的规划布局,通常有三种:原地利用,整合建设新的居住区; 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复垦,宜林则林,宜农则农,不再作为建设用地使用,这也是占比最大的一种。总体来说,此举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近日下发文件,对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在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在确保项目区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前编制其所在范围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指标调剂创造收益

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进城入镇购房补贴、实物安置建房、居住区内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征用……这些都需要资金投入。仅泗洪一个县,预计在三年农房改善项目中的支出就将达到71亿元。

钱从哪里来?除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土地指标调剂带来的收益,也成为重要资金来源。

省自然资源厅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8700亩,金额82.65亿元;增减挂钩节余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有偿调剂9005亩,金额约27亿元;调剂补充耕地指标17900亩,交易金额61.59亿元,三项共计171.24亿元。今年上半年,通过指标交易,又为苏北地区筹集资金74.86亿元。

“我们支持苏北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开展跨县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反哺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公共设施配套。另外,今年我省用于土地综合整治的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亿元,都将用于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处长吕亚生说。

省政府要求,农房改善涉及的收费问题,相关部门都要予以大力支持,原则上省市县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除。在“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机制下,县(市、区)一级是保障苏北农房改善资金平衡的主体,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让群众在可承担范围内更具获得感。


本报记者 刘玉琴 徐冠英 本报实习生 姚思嘉

2019年8月14日《新华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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