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
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
〔2019〕第19号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的投入,现就《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费用组成中增列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及相关计取方法公告如下。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为总价措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包含:封闭式施工现场的进出场门禁系统和生物识别电子打卡设备,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费用等。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费标准见附件2。
四、本公告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实施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法不招标工程按照本公告计列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在本公告实施前已经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计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施工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工程量清单
2.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取费标准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工程量清单
工程类型 | 项目编码 | 项目 名称 | 工作内容及 包含范围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011707012 |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 封闭式施工现场的进出场门禁系统和生物识别电子打卡设备,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费用等。 |
仿古建筑工程 | 021007011 | ||
通用安装工程 | 031302012 | ||
市政工程 | 041109011 | ||
园林绿化工程 | 050405012 | ||
构筑物工程 | 070306012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081311010 |
附件2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取费标准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一般 计税 | 简易 计税 | ||||
一 | 建筑 工程 | 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 0.05 |
单独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 | 0.02 | ||||
人工挖孔桩 | 0.04 | ||||
二 | 单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 0.03 | |||
三 |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 0.04 | |||
四 | 修缮工程 | 0.05 | |||
五 | 单独加固工程 | 0.04 | |||
六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土建工程 | 0.02 | ||
轨道工程 | 0.01 | ||||
安装工程 | 0.01 | ||||
七 | 大型土石方工程 | 0.02 |
注:1.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2.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标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