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建安监函﹝2019﹞4号 各设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9﹞19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我站制定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活动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于2019年6月6日前,上报我站,电子邮箱:jsajzh@163.com。 附件1:《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9﹞19号) 附件2:《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