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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管局四举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日期:2019-04-11 15:1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宿迁市城管局采取四项举措,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中心城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方案》,联合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高立柱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LED广告、沿街店面招牌、标识牌、建筑工地公示牌、施工围墙广告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行业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重点整改路灯维修高空作业、垃圾填埋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复查,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责任。要求环卫作业行业加强对保洁车辆、公共厕所、污泥处理等进行安全隐患摸排;要求垃圾清运行业加强对垃圾处理设备、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渣土清运行业加强对渣土清运车辆、渣土处置场等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及时消除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同时,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来源:宿迁市城管局 高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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