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布置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25 09:16 浏览次数:

    2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泰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棚改部门的业务处长、各设区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处长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财办综〔2017〕121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等文件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部署要求。就2018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发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等申报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和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地抓紧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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