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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积极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12 10:37 浏览次数:

2018年以来,金湖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要求,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分类引导、分批实施,确定实施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5320”工程目标,即计划用5年时间,引导3万农户进城入镇赴点,建成20个县级集中居住点和3个县城区居住点。目前,已完成17个集中居住点的施工图设计并交付镇街和平台,其中12个居住点已启动建设,全年完成搬迁协议签订4582户,正在建设2962户。

方案先行。该县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金湖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方案》和《关于明确全县统规代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程序、操作流程》。

摸清底数。为了摸清全县住房家底,该县组织县、镇、村、组四级干部对农村住房情况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在两轮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远期目标和近期计划,到2022年,将累计改善农房数量3万户,2019年计划搬迁8000户左右。

优化布局。按照“优先入城、引导进镇、尊重留村”的原则,结合现有城乡空间布局,绘制搬迁、保留村庄的点位图,合理布局45个农民群众居住空间,可容纳约2.58万户居民。同时,明确由县国资、水投、交投、金鑫等4家单位负责资金筹集、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搬迁复垦。综合考虑群众的真实意愿、承受能力和以往房屋征收中的过渡费负担等各类因素,除允许农户自建房外,还提供购本镇居民点安置房、购县城居民点安置房、购定向销售商品房、购买商品房、货币补偿等5种形式,由群众自主选择;针对低收入农户、低保户等困难户均相应给予兜底补偿或补助,确保住有所居。截止2018年底,已经完成4582户协议签订,搬迁2993户,复垦土地1160亩。(来源: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韦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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