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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不配合办理安管人员单位变更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2-30 09:13 浏览次数:

答:若企业不配合安管人员在系统中办理变更申请的,安管人员可到省厅窗口申请办理变更,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原聘用单位破产倒闭时资质吊销或注销证明、原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证明、劳动仲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新单位聘用合同;

(4)新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申请表;

(6)签署《安管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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