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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组织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城市验收评估
发布日期:2019-11-27 09:39 浏览次数:

 

根据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9号)要求,11月6日至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专家组对南京市、连云港市、新沂市、涟水县四个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城市开展验收评估。

专家组在实地查看管廊项目、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照《验收评估细则》要求,从规划编制实施、建成规模与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验收评估意见。

专家组指出,四个试点城市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全面完成了规定的项目建设任务,为全省深入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积累了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南京市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完善入廊管理、有偿使用等制度建设;连云港市将地下综合管廊与应急疏散设施协同建设,提高地下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新沂市探索入廊收费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涟水县将管廊与道路同步建设,有效节约工程投资。

 

实地查看管廊项目一

 

实地查看管廊项目二

 

会场

王越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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