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上午8时10分左右,由连云港市云安消防工程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市科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城市照明设施大中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城市照明设施大中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事故地点:连云港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路11号 事故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8时10分左右 伤亡情况: 1人死亡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项目负责人:孙卫东 施工总承包单位:连云港市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跃进 项目负责人:杨守建 监理单位:连云港市科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文元 项目总监:孙仕波 事故概况: 2019年11月18日上午8时10分左右,由连云港市云安消防工程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市科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城市照明设施大中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工地,在用吊车吊装路灯杆过程中,绳索突然脱开,灯杆倾倒砸中路边正在干活的1名工人(男,59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120电话,20分钟后,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并宣布该名工人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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