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办〔2019〕58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审核验收、消防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主持或参与不少于2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或消防安全课题研究;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或监理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10大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工作;具有丰富灭火救援、火灾调查经验。
(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二、推荐程序
申报人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省直、省属、中央驻苏单位及外省专家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审查。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含行业协会、学会)。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厅,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的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二)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联系人:李石南,联系电话:025-51868593。电子邮箱:jszjxfc@126.com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2111室。
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申报表.docx
2.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