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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法治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1-22 17:04浏览次数: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系统化思维积极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增强,现将2018年法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立法工作

(一)确定立法规划

根据省人大工作要求,研究并提出了2018-2022年住建部门立法规划草案,经与省人大相关部门三次会商,确定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3个地方性法规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4个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江苏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列入2019年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

(二)推动立法进程

完成《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完成《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省政府审查。在修订《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过程中,以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深入分析我省燃气行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次召开各级管理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的座谈会,修订草案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还特别就燃气特许经营中如何解决不正当竞争问题,邀请省人大、省物价局进行了专题论证。

(三)办理法规协调

2018年,共协调处理国家和省、市立法机关转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11件次,各类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反馈46件次,共计157件次。

(四)开展法规文件清理

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人大、省政府通知要求,先后开展了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证明事项等5轮次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文件和厅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厅发规范性文件4件,对3件法规和规章提出清理意见,对4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草案。清理意见和修改草案已全部反馈报送,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已对外公布。

(五)试行立法后评估

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第一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推动江苏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为进一步总结我省绿色建筑立法经验,对立法取得的实际成效及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系统分析和评估,2018年下半年启动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与大纲草拟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3件,已审结153件,未审结10件。已审结案件中,维持106件,占69%;不予受理24件、驳回复议申请8件,合计占21%;撤回复议申请6件,占4%;撤销6件、确认违法3件,合计占6%。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5件,其中一审被诉74件,二审被诉31件,被诉案件共计105件,一审被复议10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败诉案件合计6件,占行政应诉案件的5.2%,数量和占比均比去年有明显下降,尤其是信息公开案件。主要原因是:一是更多应用实地调查、质证、听证、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更加注重案件审理与调解相结合、法律审查与业务审查相结合、个案处理与社会整体效果相结合;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各级部门的行政行为,先后召开了厅依法行政例会、涉案部门案情沟通会、多部门案件协调会10多次。

三、法治宣传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系统法治培训等制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法规专题,公布和动态更新涉及住建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普法宣传月、节水或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以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宪法宣传片、“12345”服务热线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四、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案卷评查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苏司通[2018]50号)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并报送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案件自查报告》和参与集中评查案卷工作。

(二)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

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撤销、撤回案件法治审核近170件次。

(三)组织编制执法手册

针对行政执法中监督检查缺乏相应规范的现实,适应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需要,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行为检查手册》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手册重点明确了检查的内容及方法,将作为检查依据和基础的权力清单与检查结果处理的行政处罚有机关联起来,形成了行政管理的完整链条,也使监督检查的标准更加明确,行为更加规范,管理相对人更有预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行为检查手册》获得了省法制办组织的2015-2017年度省政府法治创新奖。

(四)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建系统各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以“三级四同”的行政权力标准化清单为基础,将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划分为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6个行业,组织省、市、县(市)三级住建系统主管部门的法规处室和执法队伍人员,集中进行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全面修订工作。

五、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工作

与法律顾问单位密切协作,通过派驻法务助理、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清理、协助重大合同审核、共同进行法制课题研究等多中形式,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单位的作用。

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有7名同志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并获得了公职律师证书。

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8年,多次参与住建部和省相关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协调,认真反馈涉及信用管理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以我厅意见为主导,会同省信用办、省法院等12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并于20185月正式实施。

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向我厅下发的《行政复议意见书》,我厅将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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