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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稿时间:2018-04-17  阅读次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启里程碑式的新起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省“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为指引,以促进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提升为目标,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厅建设档案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期引领和指导全省建设档案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建设档案工作,记忆城乡,传承历史,更好地为全省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 “十二五”建设档案工作回顾

1.1 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建设档案工作在住建部办公厅、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和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紧密结合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在全国率先构建了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建设档案工作管理体系,率先开展目标管理,使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处于全国领先;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狠抓建设档案各项业务建设,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写、出版建设档案从业人员培训系列教材,并组织培训考核;强化基础建设,全省城建档案馆馆库建设与面积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充分利用和发挥建设档案的资源优势,主动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1、建设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截至“十二五”末,在所有市、县(市)、部分区设置了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的基础上,全省乡镇一级共建村镇建设档案室556个,在全国率先构建了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建设档案工作管理体系,记忆城乡历史,服务城乡建设。

2、建设档案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在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同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建设档案地方立法的步伐,颁发了一批地方建设档案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将有关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江苏省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评估办法》的修改颁布,对城建档案馆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归档范围和分类大纲》的颁布实施,规范了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促进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较大提高。随着《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颁布,有力的推动了全省声像档案的接收与整理,声像档案工作有了新突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加强了工程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各地还开展建设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了一些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一些城市通过举办展览、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建设档案法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有力推动了建设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3、馆库和馆藏资源建设成绩显著。各地不断加大对城建档案馆基础设施的投入,新建和改建一批功能齐全、符合国家馆库建设标准的新型馆库,馆库面积由“十一五”末的11万平方米,达到20.5万平方米。馆藏档案数量迅速增长,全省城建档案馆馆藏总量达580万余卷,房产档案馆馆藏量达1500万卷,并且馆藏资源得到优化,内容更加丰富。

4、建设档案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全省贯彻实施《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积极推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声像档案接收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建设档案“十大内容”图片库管理系统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全省共建共享声像档案资源库奠定了基础。各市、县(市)城建和房产档案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统一的村镇建设档案系统全面启用,已收录村镇建设档案目录162万余条。建设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逐步开展,各市和部分县(市)完成馆藏档案电子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备份数据量达175.65T。全省档案数字化率平均达到30%。

5、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开展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改善了档案的保管和服务条件,提升了业务水平,也扩大了社会影响。全省“十二五”期间,新增省级示范城建档案馆20个、省特级城建档案馆19个、省特级房产档案室17个。在推动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开展目标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村镇建设档案工作,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386个村镇建设档案室达到省级标准,占45.2%,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处于全国领先。

6、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取得突破。各地加强了调研,制定和采取了有效措施,逐步全面落实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查询、告知、竣工测量、备案等制度,在地下管线档案接收与管理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各地部分城建档案馆已经或承担组织或参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以及地下管线动态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一批地下管线普查档案相继进馆。

7、村庄环境整治跟踪拍摄成果丰硕。自省委、省政府布置在全省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以来,各级城建档案馆积极主动跟踪拍摄,并将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对整治前村庄旧貌、整治的整个过程和整治结果,都进行了跟踪拍摄,还配合专家组调研,适时留影,积累了大量的声像档案资料。至2013年9月,各地基本完成了全部283个样本村庄摄录工作和大部分星级康居村的跟踪摄录工作。全省共拍摄、收集照片16万余张,视频1万余分钟。

8、建设档案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成绩显著。先后完成了《江苏省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评估指标及评分条文说明》、《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归档范围与分类大纲》、《城建档案编研成果及其评估》和《城建档案划控与开放》等9个课题。厅建设档案办公室与省建设工程质监站联合编制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并作为地方标准颁发。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写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系列教材,《城建档案管理》、《工程文件与工程档案实务》、《工程识图与竣工图编制》和《城建档案法规选编》先后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在全省建设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中全面启用,并成为全国众多省市的培训教材。

9、建设档案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日益增强、效益日益显著。一方面,全省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善于运用现代化技术和方式,运用网络和新型档案载体,为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另一方面,各级档案馆走出档案馆,深入到规划、建设及其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加强联系,了解需求,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超前服务。全省城建档案馆平均每年接待查档3万余人次,调阅档案5万余卷。各级房产档案馆接待查档人数与调阅档案数量“十二五”期间均比“十一五”同期有较大增长,平均每年总接待查档人数约130万人次,调阅档案约180万卷,每年为地税、银行、公积金等部门提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70余万份,接收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对房屋进行查封、解封等法律文书每年超过5万余件。全省建设档案的服务面和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

10、建设档案工作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各地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档案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营造有利于人才队伍成长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开展5次论文评选,有436篇论文参与交流。目前全省建设和房产档案工作者中有高级技术人员84人,中级技术人员165人,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组织开展了全省各市、县(市、区)城建档案馆所有在职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和《江苏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开展档案资料员业务培训,规范工程档案接收,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11、建设档案宣传更加广泛深入。各级建设档案馆通过举办展览、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建设档案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建设档案意识,不断扩大建设档案影响。省建设档案研究会和建设档案办公室联合编印了《江苏建设档案工作信息》,已经成为各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全方位反映了全省建设档案成就,促进全省建设档案的交流和发展的平台。根据“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部署,省建设档案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走进建设档案”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全省建设档案工作亮点综合图片展览,制作了一部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并编纂了一套建设档案人手记和一本精品档案汇编。各地城建档案馆(处)和房产档案馆(室)也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了多轮建设档案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建设档案,提升公众档案意识。

1.2  存在问题

1、建设档案管理法规建设有待加强。建设档案工作已发展成为较为独立的事业体系,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调整建设档案的归集、保管、开发利用等活动,但建设档案立法工作进展缓慢,落后于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需要。

2、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各地建设档案馆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主要是一部分县(市、区),甚至包括个别省辖市,现有馆库面积小、设施陈旧,甚至不具备“防火、防盗、防雷、防虫、防洪”等档案保管基本条件,档案库房饱和,未整理档案积压严重。

3、人员知识结构更新与新形势发展不协调、不匹配。建设档案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知识,既要具有城市建设方面知识,也要具备档案管理基础业务技能,随着档案信息工作开展和数字建设档案馆建设,从业人员又需要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由于建设档案行业职业准入制度和建设档案专业系统理论知识评价体系的缺失,使得不能快速有效促地进人才集聚,加之后天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足,导致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有待提高。

4、服务手段和本领不强。受馆藏种类、数量、服务意识、宣传手段、信息网络的开发与使用等多种因素制约,多数建设档案馆未走出封闭状态,服务方式仍停留在查阅调阅、一问一答的被动服务上,未能将大量沉睡的“死”档案变成“活”信息。

5、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开发区档案、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难度较大。由于一些地方尚未开展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程序,无法从源头实施告知制度、查询制度,加之重视不够,档案接收渠道不畅等因素,导致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一直是建设档案馆接收的难点问题。开发区档案和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的接收困难,主要来自于各地建设档案馆和档案局权责不清,分工不明。

 

2 “十三五”建设档案工作发展环境与面临挑战

2.1  面临的形势

1、经济新常态的契机

当前,全国乃至我省的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城市建设的发展也将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因此,在城市建设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建设档案工作需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转型创新,提高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利用服务工作机制和体制。

2、新型城镇化的机遇

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推动小城镇发展,坚持探索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三五”期间城镇化将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全省城—镇—村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快速向农村覆盖,村镇环境面貌持续得到改善,将产生大量的建设档案尤其是村镇建设档案,系统完整地留存相关文件、记录这段历史,是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

3、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我们要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加快健全依法治档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提高档案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因此,建设档案管理部门需要不断提升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

4、信息化的新动力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建设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运用好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尽快实现各类馆藏实体档案的数字化,建立完善地下管线、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信息数据库并提供网络化服务,是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重大任务。

5、市场化的新导向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工程建设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收费管理等面临深层次调整改革,而随着社会进步和城乡建设发展,建设档案量大面广,任务繁重,仅靠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自身很难完成任务。要求我们唯有依照法律法规,按照市场化运作理念,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档案服务市场化,找准服务的切入点,拓宽档案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最终形成建设档案服务产业,才能有效促进馆藏档案资源价值的发挥,充分体现档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建设档案工作的新导向。

2.2  面临的挑战

1、在发展理念上,建设档案工作发展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经济和建设、百姓需求对建设档案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建设档案工作的观念、思路和方法与此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突破保守观念,创新发展理念,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在管理手段上,建设档案工作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还不够强,建设档案信息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需要加快与信息技术的融合

3、在“三个体系”建设上,各级建设档案馆基础设施、馆藏结构和公共服务功能有待加强,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不足,需要拓展和延伸,有效提升档案治理能力。

4、依法治档体制机制不健全。档案管理法规制度贯彻执行的机制运行还不流畅,档案执法手段较欠缺,仍存在一些违反建设档案法律法规的现象。

5、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要求。

 

3 “十三五”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江苏“两个率先”总目标,紧紧跟随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大局和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抓住城镇化发展机遇,以推进依法治档为导向,以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全省建设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

3.2  总体要求

加强建设档案法规建设、基础业务建设和科技创新,推进建设档案信息资源体系、服务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服务城乡规划建设、保障城市安全、预防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全省城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3.3  发展目标

1、进一步完善建设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依法治档、依规管理水平,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开发区档案和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构建全省建设档案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建设档案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

2、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全面收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门类档案,整理规范,移交及时,确保应进馆档案依法依规接收进馆,特别是开发区档案和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实现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优化配置。

3、提升建设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全面推进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接收工作,提升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水平,全面实现建设档案异地异质备份。

4、完善建设档案事业投入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城建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合理核定建设档案工作经费,将城建档案馆(室)在档案征集、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科研和教育工作的支持。

5、拓展档案人才发展空间,加强档案专业人才培养,造就高层次、与时俱进的建设档案专业人才队伍。

6、提高利用服务水平。提高档案依法开放等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好城建档案馆档案信息利用中心和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功能。

综上所述,通过科学发展的系统布局和引领,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使得我省建设档案工作在“十三五”期间治理能力有新提升,基础建设有新跨越,服务工作有新提高,队伍建设有新加强,确保江苏建设档案各方面工作继续走在全国总体领先,重点领域率先的引领地位。

 

4 “十三五”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4.1  推进依法治档

1、建立健全全省建设档案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建设档案立法工作,提高建设档案立法质量。在全面贯彻落实《档案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推进《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修改以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等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各层次的建设档案立法工作,建立起省、市、县(区)三级完善配套的建设档案法规体系,市、县(市)建设行政部门争取政府出台或修订有关建设档案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使各部门在出台有关文件时,凡涉及到建设档案管理的,都应在文件中加以明确,从而使建设档案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得到完善,逐步建立一套完善、配套、适用的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指导和规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建设档案执法工作。提高建设档案的执法水平,建立完善的建设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增大建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有关建设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严格实施。“十三五”期间制订出《江苏省建设档案执法检查细则》,对检查形式、检查制度、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处罚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不具有单独的执法权,需要各级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执法检查,把建设档案执法工作纳入到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依法收集、依法管理、依法提供利用的机制,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科学化。

3、加强建设档案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建设档案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体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筑牢依法治档的社会基础,使建设档案事业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每年利用 “国际档案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确定全省“建设档案法制宣传月”,以“走进建设档案”为主题, 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各种活动,组织建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社会各界的建设档案意识和建设档案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深切感受到建设档案服务就在身边,促进社会各方面充分认知和利用建设档案。各级主管部门或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至少一轮相关集中培训,通过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专题宣讲建设档案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建设档案法律法规意识。

4、将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纳入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把建设工程档案依法依规向各地城建档案馆移交纳入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对建设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档案管理行为,推动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与管理。

4.2  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和管理

1、加强地下管线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制定城市地下管线项目档案接收范围,围绕城市地下管线的不同类型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档案接收范围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接收范围,明确管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权属单位、管理部门在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管线管理部门众多的特点,将管线档案管理纳入到城市建设管理的程序中,上下联动,推动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地下管线档案的进馆率。积极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加快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档案的接收工作,确保接收率达100%。与有关部门联合,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地下管线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是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地下管线档案的保密工作,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查阅制度。

2、加强声像档案收集工作。对产生的声像材料从收集、归档到移交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一套严格的制度,防止分散流失,杜绝归为己有。并对声像档案的日常保管、借阅、利用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声像档案理论研究,注重从业人员的培养和资金的投入。广泛开展社会征集,对散存在民间的声像档案,运用发公告、发文件、上门实地寻求等形式,采取有偿征集、无偿捐献等广泛征集收集。开发建设声像资源,满足社会需求,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强工程声像收集力度,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声像档案移交率达30%

3、强化村镇、开发区建设档案管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把村镇、开发区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三同时”,即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成立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时,根据《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归档范围和分类大纲》的要求,确保建立村镇档案与建设工作开展同步进行。县级以上各级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村镇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归档制度,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注重做好涉及民生、重点工程等档案收集归档。要加强开发区档案监管工作,加大依法巡查力度,对巡查结果及时向政府汇报,通报相关部门。对收集不全的,损毁、丢失档案的,管理混乱的,要依法查处。

4、推进建设档案电子文件的接收和管理。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建设工程电子报建、电子审图、电子交付的契机,研究可行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接收方式方法。因势利导建立原生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接收的规范流程,改变目前各城建档案馆接收纸质档案,再扫描数字化提供信息共享的局面,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实现共赢共享,努力实现原生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接收率达50%以上。

5、丰富和优化馆藏结构,研究制定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加快建设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建设,研究建设档案开放的范围、时间和方式,有效地优化、开发、利用馆藏档案。

4.3  健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体系

全省各级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以建立安全、高效、便捷的开发利用服务体系为目的,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建设档案的利用需求,全方位为社会提供建设档案信息服务。

1、完善建设档案开放利用制度。各级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制订建设档案开放制度、查询利用办法,简化查询利用各类建设档案的手续;对涉密档案信息服务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以规范的工作流程提供高效的利用服务。

2、强化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服务功能。各级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应依据《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要求,改善建设档案对外服务用房,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努力为查询利用建设档案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做好查档利用服务的同时,还应做好开发利用的指导服务,主动帮助有关单位做好建设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特别要把涉及民生的各类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及时整理、鉴定出来,优先提供利用服务,充分发挥好城乡建设信息利用中心和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功能。

3、创新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服务形式。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不断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查阅方式,针对各类馆藏编制多种检索工具,提供查询和调阅多种载体档案的设施,保证建设档案利用服务的安全、高效;公布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网络目录查询、电子地图查询等多种查询利用方法,提供便捷的查询利用服务。拓展开发利用服务领域,采用线上、线下以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举办各类与城乡建设和档案相关的展览、讲座、活动,编撰、出版具有建设档案特色的系列读物。

4、加强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抓住城乡建设的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城市历史研究,把握社会关注热点等契机,加强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分析研究、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进而整合全省建设档案馆信息资源优势,发挥馆际联动的规模效应,不断挖掘建设档案的价值,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建设档案编研精品。

4.4  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

1、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建设。各地城建档案馆应加大档案信息化的基础设备投入,建设标准的计算机机房和安全的网络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在完成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的步伐,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重要工程等全文专题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筑信息数据库、城市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城乡建设档案基础数据库。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智慧城市的网络互联互通,把城建档案馆建成智慧城市的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省际馆藏档案的异地备份工作,开展异地备份的档案馆达100%

2、进一步推进建设档案网站建设。开发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功能,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发布工作信息,举办网上展览,开展网上目录和全文查询服务,建成“一站式”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方式的转变。要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档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档案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3、建立全省综合性的建设档案服务平台。省厅发挥省建设档案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与各省辖市城建档案馆信息交流,办成网上档案业务指导、培训、咨询、信息发布和检索利用的基地,实现全省统一的对外服务平台。

4、出台档案数字化、声像档案拍摄制作、档案整理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规程,并规范和管理从事建设档案行业中介机构的工作行为。

5、大力推进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加强数字城建档案馆的标准规范的研究,建成1~2个规范的数字城建档案馆,以点带面,推进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

4.5  增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

档案馆建设应满足作为安全保管城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档案的基地和提供档案和资料为城市各项工作提供查阅利用的法定场所的设置要求,同时要满足社会服务场所的要求。市、县、镇库城建档案馆(室)应根据《档案馆建设标准》、《江苏省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办法》,全面推进馆房建设。省辖市全部建设成标准化的馆房,苏南、苏中县(市、区)标准化的馆房率85%,苏北县(市、区)建成标准化的馆房70%以上。全省乡镇全部建立独立的建设档案库房,不断改进档案保管利用环境。同时,加大服务大厅等为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2、确保档案实体管理安全。在建立标准化档案馆库房基础上,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对库房的动力用电、温湿度、人员进出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成立专门档案安全鉴定小组,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等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并对高危档案进行抢救性保护。完成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实现利用无纸化,并严格档案出入库管理,确保档案利用安全。

3、确保档案信息管理安全。首先,加强对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必要的制度、技术与管理保障机制。其次,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软硬件安全防护体系,为档案信息安全提供物理保障。第三,大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安全备份,建立多种安全备份机制,做好异地备份的同时加强备份数据维护,确保备份档案数据安全。

4.6  扎实推进建设档案馆(室)目标管理工作

将城建档案馆(室)目标列入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十三五”期间省辖市建设档案馆全部达到省示范馆标准,各省辖市范围内的县(市、区)特级建设档案馆选择1~2个达到示范馆标准,全省一级馆全部达到特级以上标准,全面提升建设档案馆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全省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工作,在全省全部乡镇建立村镇建设档案室的基础上,苏南和苏中100%、苏北85%达省级标准。

4.7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规范建设档案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能力。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的建设档案队伍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来规范档案队伍的行为准则、管理考核和奖惩激励。不断激发档案从业人员的活力。

2、培养高素质建设档案管理人员。提高建设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力加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制定多层次的培训规划。

3、加大档案教育的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 “一专多能”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定期开展培训,多手段全方面增强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

4、注重引进人才。重点引进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方面人才,为数字档案馆建设打下人才基础。

 

5 “十三五”建设档案工作的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和领导

1、各地规划、建设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切实把建设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建设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2、要把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主管部门的“十三五”规划中。要把建设档案事业作为建设、规划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建设档案发展经费,使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有必要的资源保障。

5.2  强化法治与政策支持

1、加强建设档案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开展建设档案工作,依法做好建设档案服务,依法管理建设档案事业;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建设档案法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建设档案行政执法的力度。

2、积极构建有利于全面促进建设档案工作的体制与机制。一方面,将城建档案工作全面纳入建设行业管理体系,纳入建设市场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管理之中,以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入馆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终结,实现管理的闭合。另一方面,紧紧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促成全省各级各类建设、房产档案馆公益服务类的定性,广泛加强与财政、物价、档案等管理部门的联系,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建设档案工作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提供经费保障,形成行政推进的政策合力和叠加效应。

3、促成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把建设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选拔任用等创造条件。引进和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干部培训与交流,加强省内外同行交流,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5.3  营造环境强化督查指导

1、主动寻求和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把建设档案工作进一步融入档案事业的发展战略,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形成保障机制。

2、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检查规划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重大工作部署和业务建设的检查监督力度,对档案新馆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3、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建设档案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建设档案、建设档案馆、建设档案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对建设档案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4、加强与档案部门、高等院校、图书馆、博物馆等部门,有关群众团体,以及与外省的合作与交流。在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公共服务和征集鉴定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建设档案学术研究与合作,为我省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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