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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3-08  阅读次数:

 

 

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苏建安监函〔20182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为加强我省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落实执行。

    一、切实高度重视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针对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进一步加大辨识管控和监督抽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 提高风险管控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将设计环节的安全控制、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等内容列为无梁楼盖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重点,一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设计单位进行荷载确认,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当超过荷载施工时,临时支撑设施设置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论证、审核审批签字后实施。二是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检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情况,是否参与设计交底,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关键环节和工序进行重点把关。四是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内容要求情况。确保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施工安全。

   三、加大监督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盯住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的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此类工程的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处罚,对于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要求该项目停工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事故发生。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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