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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000052/2017-01279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17-03-30 00:00:00 时效:

内容概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办201715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

现将《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330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目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短板,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全省城乡空间布局,大力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努力实现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约发展,让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一、聚焦小康补短板

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薄弱环节、群众居住条件、乡村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补短板。

一)着力补城镇基础设施的短板。一是按照国家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针对全省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结果,指导各地抓紧制定改造计划,细化改造方案,逐步消除集中成片的易淹易涝地区。2017年,致力改造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片区。二是深化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示范,指导镇江市基本完成国家试点任务,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导则等标准规范,加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政策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省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60公里,指导苏州市完成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任务。指导各地加快城镇老旧供水、燃气管网更新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更新机制。四是提请省政府颁布《江苏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抓住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机遇,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轨道交通、综合管廊以及其他地下空间设施规划建设联动,打造“立体城市”。五是梳理2016年城市供水安全评价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抓好跟踪整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管理举措,全面开展评估。

二)着力补环境薄弱环节的短板。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各项相关任务。一是制定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设区市城市建成区40%以上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南京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二是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本实现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全覆盖。所有设区市建成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继续推进首批试点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启动第二批试点县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制订《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落实太湖水污染治理任务,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启动尾水排入太湖水系的一级保护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二级保护区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总氮总磷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撤并乡镇集镇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流域县以上城市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四是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指导市、县编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建成3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每个设区市有1-2个乡镇开展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设区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15%以上。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5%以上。五是启动实施城市环境整治改善提升行动,在“931”行动框架基础上,将城市干道杆线立面整治、垃圾分类处置、街道设施景观提升和便民化、老旧住区环境提升、智慧城市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优化省人居环境奖、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评价标准,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精神,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动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三)着力补群众居住条件的短板。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巩固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全年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25.8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因地制宜采取实物保障、购租并举以及货币补贴等多元化保障渠道,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创新和优化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积极加快保障房分配入住,切实推动各地有效解决部分保障房空置问题,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92%。二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优先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三是积极推进住房相关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积极探索公积金改革,充分发挥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大力推进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改善和有机更新,推进老旧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全覆盖。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启动难、使用少、收益低的难题。

四)着力补乡村和小城镇建设的短板。一是深入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分类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修订《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编印《江苏省村庄规划建设指引》,指导各地对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村”、“重点村”,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套建设,提升村庄环境面貌。二是加快《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步伐,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导则》,完成第一批江苏省传统村落命名工作,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一批承载乡愁记忆、彰显田园风光、具有现代文明的当代田园乡村。三是开发村庄规划建设信息系统,按照“一村一品一特色”的基本思路,建立网络信息发布机制,整合文化、旅游等条线资源,推动村庄特色发展。四是制定推进特色小城镇发展指导意见和培育创建实施方案,修订《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引》,培育创建一批特色小城镇。健全重点中心镇动态考核遴选机制,出台重点中心镇发展标准和环境整洁镇验收标准,分类指导小城镇建设发展。五是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安排特色小城镇、美丽宜居乡村试点示范,将其串点、连线、成片,建成并公布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推动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帮扶相结合,以示范区建设带动乡村发展,促进乡村复兴。

二、转型升级增后劲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相关行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艰巨,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推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用创新为建设领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增添后劲。

一)加快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指导各城市因城因地精准综合施策,着力推进部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统筹做好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坚持去库存和稳市场、控房价、防风险并重,严防出现大起大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尽快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房地产市场分析预警系统,整合现有房地产交易、住房保障、公积金等信息系统,建立从商品房用地供应到规划、建设、销售许可和交易备案等全过程的实时数据链,关联地方的人口、经济、用电、用水等相关数据,提高精准分析房地产市场的能力。综合我省住房和人口变动情况,分析房地产供需平衡关联因素,研究住房消费与投资之间、房地产与经济增长之间、存量房与增量房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建立符合省情实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三是鼓励优质诚信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房地产企业结合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以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开发经营战略,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关注产业园区、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新兴领域,寻求多元发展。四是研究推进成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修订《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研究推动成品住房定制精装,编制菜单式装修设计图集。加快出台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树立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深入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筹备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会议,研究起草《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意见,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总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试点经验,形成制度在全省推广。选择有条件的地区、项目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改革,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出让、财税等政策手段,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成品住房联动发展,加快实现传统建造方式转型升级。鼓励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区、城市新区率先强制推行装配式建筑,为下一阶段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打牢基础。以建筑产业聚集区建设为载体,推动建筑部品、装备制造、绿色建材、运输物流等全产业链发展。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市场推广体系、监管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用好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抓手。三是进一步扶持省内建筑企业加快进入城市轨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等高端市场,加快推动大中型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延伸和产业多元化拓展,鼓励中小建筑企业向装饰装修、智能化、钢结构等精细化、专业化领域发展。四是用好江苏建设领域优势企业境外推介会、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等平台,支持省内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总结江苏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规划建设和工程承包商团队“走出去”,形成智力、技术和劳动力联动的“江苏输出”。开发建设“一带一路”工程信息平台,编制境外典型工程项目案例集,为省内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三)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向深层次发展。一是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探索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动预制装配、智能智慧、BIM、超低能耗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建筑绿色运行。二是制定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规模化集成示范作用,整合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等集成应用,积极培育创建绿建小镇。继续组织召开国际绿色建筑大会,筹备搭建国际绿建联盟。三是研究制订推广应用BIM技术的指导意见,加大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大中型公共建筑、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中的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在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等各环节中逐步采用BIM技术。四是探索绿色智慧建筑(“新一代房屋”)的设计与实施技术路径,融合创意设计、绿色技术、装配式建筑、智慧家居等,引导建设“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一代宜居建筑。五是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75%节能标准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技术路线研究,以及建筑能耗限额研究,提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

三、突出特色提品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空间和生态优势、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等相关要求,致力推动城乡空间品质提升,塑造特色风貌与宜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

一)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一是深入实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推进《沿江两岸地区城镇体系规划深化研究》,同步完成《沿长江生态廊道和特色风貌塑造规划》,编制完成《宁镇扬一体化空间协调规划》、《徐州都市圈规划》,以城乡规划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以及生态廊道共同保护、城乡特色共同塑造,引导人口、产业及各类要素向城市带、城镇轴、都市圈等地区合理集聚。二是出台《规划期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推动沿江城市规划期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会同省铁路办和沿江城市加快完成《沿江高铁枢纽周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三是完成镇村布局规划成果省域整合和数据库建设,以镇村布局规划引导镇村建设和乡村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二)进一步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一是落实特色发展要求,编制实施《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从省域尺度明确全省不同地区的特色风貌塑造指引,构建重点特色空间体系,规划建设当代城乡魅力特色示范区。指导各地将特色规划相关要素纳入法定规划予以落实,并深化做好省域重点特色空间和城乡魅力特色示范区的城市设计。编制《沿海城镇群特色资源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规划》,推动沿海潮间带申遗工作。二是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推动地方做好历史建筑公布工作。修订《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研究建立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江苏传统建造技艺(古建、园林等)活化传承研究,展现传统建造技艺的经典作品建造特色和传承人营建过程,组织开展古建修复专业技术人才的遴选、培育工作。三是启动设计师(设计单位)业绩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建设单位按业绩优选设计师(设计单位),激励设计人员多创精品。办好第四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推动全省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塑造当代建筑精品。组织开展“基于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的新农房设计竞赛”,系统挖掘地方建筑文化特质,形成推荐图集,引导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当代新民居。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一是制定下发《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省生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力争一批城市达到省级乃至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持续推进“城市公园绿地15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2%38%以上。二是加强绿道建设,串联整合城市滨水空间、自然山体、公园绿地等绿色开放空间和文化、体育、休闲健身场所,与城市公交体系、慢行系统相衔接,构建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三是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开放、惠民、生态、文化水平。引导科学配置树种,把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和行道树选种作为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手段。启动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完成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工作。认真筹备第十届园博会,推动举办宁镇扬花卉节,将园博会作为推动宁镇扬一体化的重要触媒。

(四)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及时总结徐州、南通、丰县、常熟等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成熟一项,调整一项。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二是研究出台城市道路设计建造和管理标准,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规范化水平。拓展环卫爱心驿站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环卫工人关爱基金,营造社会各界关爱环卫职工的良好氛围。三是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推行环境卫生深度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至73%。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三级对接。整合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和各专业系统,构建分类别、分层级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预测预警和决策分析能力。四是用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抓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编制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智慧家居、智能建筑物数据库等技术标准,完善全省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

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7年将继续办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新开工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5.8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二是完成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三是公园免费开放率达到90%以上。四是组织200个左右村庄开展省级康居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支持50个左右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五是推动3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六是实施100条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七是实施100个以上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八是新增自来水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日、自来水深度处理能力150万立方米/日。九是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000公里。十是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00/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00/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80万吨/年。切实加强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供水燃气安全、城市桥梁安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打铁还要自身硬。2017年,我们将继续致力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筑牢基础。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厅管社团和厅属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信访和诉讼案件信息系统,不断改进和公众互动沟通的方式方法。二是突出“人才+”战略的支撑作用,配合省委组织部办好新任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研讨班。在充分发挥江苏设计大师引领作用的同时,用好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基地的作用,推进实施“建设工匠工程”。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三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省委巡视整改成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行业党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整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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